
踏入冬天,雖然天氣還不算很冷,但我卻發現了一件事!
二丁目曾說深秋是失戀的季節,而原來冬天是蘊釀幸福的戀愛季節。
今天早上,花店職員送了一大束紅色玫瑰花來,嘩,那朵玫瑰花球比得上我的拳頭,整束花都是極具誠意的,這束花送給誰的?當然不是波點先生送我的啦(我就想!),這束花是……爛花瓶的!嘩嘩嘩!我跟你們一樣,得悉花束是爛花瓶時都張大了口,良久,我才懂得合上。不過這不算經典,是當爛花瓶簽收花束後,一手把玫瑰花放到地上踏兩腳,再捧到後樓梯垃圾房扔掉,這才最看得我目瞪口呆。她……很帥啊!
除了我之外,公司沒什麼人看過這束花,因為九時前,花束已被主人拋棄了。爛花瓶跟我說﹕「你別多嘴!」看來她很不願意讓別人知道她收花,不,到底她是不想讓別人知道她收花還是不想別人知道她把花扔掉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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